職場靈性即係點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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Winnie
Winnie

過去,對於工作場所方面的身心理發展進行了廣泛的探討和研究,但職場的靈性層面多年來一直被忽視,直至近20年漸漸受到關注。我們談論職場靈性之前,先談談甚麼是靈性(spirituality)。

從現代廣義的說法,靈性涉指主觀神性體驗,與深層價值和意義感有關,這未必與宗教信仰有直接聯繫。Evan Senreich 教授(任教於紐約Lehman College)指出「靈性是指人類對未知存在的主觀關係,以及人如何與宇宙、世界、他人、自我、道德價值、自我的意義感建立關係。」

而基督信仰的靈性觀,‭‭按創世記‬ ‭1:26所描述,基礎是源於我們是按著上帝的形像被造。‬‬‬‬‬‬‬‬‬

上帝說:「我們要照著我們的形像,按著我們的樣式造人,
使他們管理海裏的魚、天空的鳥、地上的牲畜和全地,
以及地上爬的一切爬行動物。」”

靈性是生命重塑(re-formation)過程,其目的是恢復人起初被造的基本身份,以上帝的形像為導向,並以聖靈引導為依歸的生活。

故此,無論是否從信仰的角度,人人皆有靈性,然而,基督信仰所強調的是神人關係,回應上主的臨在和呼召之目的,更強調是聖靈的工作。

那麼,職場靈性(spirituality at work / workplace spirituality)又是甚麼一回事呢?首先,當我們談及職場靈性(特別是從信仰的角度而論)的時候,要注意的不是將靈性分割為不同的部分,而是整體生命的呈現。只是在職場的場景中,作為信徒或信仰群體,如何展現信仰及靈性的元素與向導。

從廣義而言,職場靈性與宗教信仰無關,而是有關人視自己為有靈的生命,其靈性需要在工作中展現活力,並經驗工作的真正目的和意義,是超越薪金和工作表現的因素。職場靈性導致改善個人的道德行為和組織的工作文化 (參Anu Dandona, Spirituality at Workplace, 2013)。

另一份文章《職場靈性概念及其對於人力資源發展的意涵》(蕭鈺,2008)中亦點出,職場靈性主要內涵包括三個部份:第一內在生命的認同,第二工作意義的確立,第三人類社群的聯結。

而基督信仰中所談及的職場靈性,固然有以上所提的特點,但我們卻以神為中心,祂是信徒活出召命和人生義意的根源。在回應呼召的過程中學效耶穌「道成肉身」進入生活、工作的真實處境,做個有靈性的活人,即是活現基督,以基督的心為心,並成為真正的人 (譚沛泉《靜觀靈修與生命成長》)

「道成肉身」的職場靈性是平凡人的生活,亦是兼修的生活。在譚沛泉《平凡生活與靈修》中提到甘於平凡的人,生命有三個相關的特點:

1. 在平凡中得到滿足和喜樂:自甘平凡的人是能夠在認為單調乏味的生活中找到生活的姿彩,和擁有一種安於本分的滿足和喜樂
2. 欣然地活在今天:踏實地做好每天的工作,過好每一天的日子
3. 有健康和正確的自我價值觀:肯定自己的身份和崗位,即或是微不足道的工作,認知也有其貢獻和價值

雖然這些特點看似有點超然,但卻是靜觀生活者所追求的方向。

當今職場神學家Paul Stevens在其著作《上帝的企管學》「深入內在」一課中亦指出商場(職場)信徒不須放棄生意進入修道院,而是繼續事業,同時進入內心,在基督教靈修學被稱為「兼修的生活」(Mixed life) 。他引述奧古斯丁派作家席爾頓這樣描述:你應該將積極生活,將其中的各種工作,與默想生活的屬靈操練結合起來,那你就會過得很好了。

Paul Stevens更指出耶穌也不是過著平衡的生活(Balanced life),而是過著有紀律的兼修生活。衪有投入生活與隱退的節奏,關鍵在於了解我們是神所愛,神喜悅我們,我們並非因做些甚麼才能贏得神的愛和認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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